新华社西安3月27日电(记者李亚楠、郑昕)27日下午,陕西省纪委监委发布丹宁高速水阳段桥梁垮塌灾害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追责问责情况通报,对5个责任单位及43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2024年7月19日20时49分许,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境内丹宁高速柞水至山阳路段严坪村Ⅱ号大桥因山洪暴发发生垮塌,造成25辆车辆坠河,62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5751.41万元。
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成立丹宁高速水阳段桥梁垮塌灾害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依据灾害调查评估报告,对丹宁高速水阳段桥梁垮塌灾害涉及桥梁工程建设、运营管护失职失责问题全面深入开展审查调查,在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对5个责任单位及43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通报显示,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水利厅、商洛市人民政府、柞水县人民政府、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追责问责的43名公职人员中,38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被给予诫勉处理,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事发桥梁所在合同段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部长郭鹏程、原陕西交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水阳高速路基桥隧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项目负责人蔺超虎,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逮捕。此外,北京华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监理员杨福千(非公职人员),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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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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