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最高法规制“离婚逃债新澳2024年精准资料”:此类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可撤销
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及典型案例。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表示,在夫妻以一方名义对外负债的情况下,有的夫妻将全部或者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未负债一方,使负债方的偿债能力降低,损害债权人利益。这种行为是不诚信的,法律坚决予以否定。
吴景丽介绍,《解释(二)》明确,如果债务人通过离婚恶意逃债,债权人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第538条或者第539条关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规定,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相关财产分割条款,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吴景丽指出,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往往会考虑子女抚养费负担、离婚过错等因素,并非一定均等分割。不能简单以只要不均等分割就损害债权人利益为由撤销离婚协议,需要考虑婚姻家庭的特殊性,严格把握撤销标准。司法解释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基础上明确,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夫妻共同财产整体分割及履行情况、子女抚养费负担、离婚过错等因素,依法予以支持。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避免损害夫妻另一方和未成年子女利益。
(记者 刘世炯)
“我总觉得安置房以后不好卖,而且环境、物业都不如商品房。还有就是我们这的房票是可以转让变卖的,后续也可以把房票换成现金,所以目前还是比较倾向于换房票。”韩女士说。
乍听上去,“房票”一词颇具年代感。搜索相关历史报道发现,从2005年起就有部分地区尝试给拆迁户发放房票购置新房,后在2015年左右因棚改货币化的浪潮推广开来,并随着2018年棚改的退潮而“隐退”。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正式印发《包头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和《包头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试点工作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试点聚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体系,确立“自愿缴存,灵活取用;补贴激励,存贷挂钩;资金统筹,分类核算”的基本原则,明确了试点对象、缴存机制、存贷政策、风险管控、转移接续等相关工作内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和保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