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澳门管家婆一码一肖中特“零首付”购房得不偿失
“零首付”购房得不偿失
郭子源
“零首付”购房套路又开始露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日前发布的《关于“零首付”购房的风险提示》称,“零首付”购房不可行、不可信,需警惕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零首付”购房看似轻松划算,实则增加购房者经济负担,暗藏诸多风险。
稍有金融常识的人肯定知道,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不可能为“零”,所谓“零首付”,一定是从其他渠道把首付款给“套”了出来。从哪里套取呢?购房者要高度警惕以下三类陷阱。一是第三方垫资,通常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提前垫付首付款。二是高贷,卖房者、中介机构等联合购房者,故意做高购房合同价格,以此增加银行的放贷金额,把高贷出来的那部分资金用作首付款。三是挪用资金,不法中介怂恿购房者向银行申请经营贷、消费贷,甚至为购房者“包装”虚假经营主体身份,将银行发放的其他用途资金当作购房首付款。
既然“零首付”的钱是从其他渠道“套”出来的,这笔资金就不可能没有成本,从实际情况看,这项成本还十分高昂。在第三方垫资的套路下,购房者需要向垫资方分期偿还资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手续费用等,息费水平远高于银行贷款。在高贷的套路下,由于购房合同的价格被人为抬高,购房者势必要承担更多的税费,还要额外向中介机构支付名目繁多的服务费。
除了多付钱,购房者还将面临诸多风险,甚至涉嫌骗取贷款犯罪,可谓得不偿失。在挪用资金的套路下,由于购房者将经营贷、消费贷挪作他用,一旦此行为被银行发现,银行将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整改、提前归还贷款或者下调贷款风险分类。如果购房者无法提前归还贷款,自身的征信记录将被影响,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原中国银监会2017年曾联合印发通知,严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首付分期和变相首付垫资行为。此外,需特别注意的是,在申请经营贷的过程中,不法中介往往为购房者伪造交易背景、账户流水等,这些操作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由此可见,“零首付”购房并非什么灵丹妙药,而是新瓶装旧酒、拆了东墙补西墙,其本质是从非银行渠道借钱买房,往往不仅没有解决购房者的资金流动性问题,反而抬高了购房者的资金成本,加剧了流动性紧张。2024年以来,我国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持续优化,新发放房贷利率稳步下行,购房门槛也进一步降低,全国层面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已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已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购房者如有贷款需求,一定要通过正规金融渠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可承担、可持续的贷款金额,切忌听信不法中介的花言巧语,最终得不偿失。
日本政府多次表示,将在台湾问题上坚持中日联合声明立场,不会支持“台独”。《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把包括台湾和澎湖列岛在内的日本所窃取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载明《开罗宣言》必将实施。中日邦交正常化时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明确规定,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希望日方言而有信,以实际行动严守承诺,不要向“台独”势力发出错误信号,不要让“台独”分子误以为搞“台独”会得到日本支持。日本少数政客执意同民进党当局勾连,言必称日台是所谓“有共同价值的亲密伙伴”,要与台湾共同守护“台海和平稳定”,这构成对中国内政的严重干涉,中方对此坚决反对。一旦触及“台独”红线,中方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陈之常随机走进栖霞区凤康园小区,现场检查电动自行车管理和喷淋系统、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2021年4月,陈江和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我出生在印尼,中国是我的故乡,我对印尼和中国有着同样深厚的感情。立足新的发展阶段,我愿继续为中国与印尼、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做些实实在在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