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福建推进涉台司精选二四六天天资料法创新发展
中新社福州1月15日电 (记者 龙敏)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以来,福建各级法院、检察院立足对台独特优势,着力先行先试,不断完善涉台案件审判、两岸司法互助等机制,持续推进涉台司法创新发展。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金银墙15日在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2024年,福建聚焦台胞台企所需所盼,开展“涉台司法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办结涉台案件1072件、司法互助案件3137件。
去年,福建建立健全涉台纠纷一体化调处机制,依托福建法院涉台司法服务网,设立8个云端调处中心,涉台案件调撤数同比增长17%;发挥551名台胞调解员、陪审员等的作用,以同乡同音促成握手言和;深化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设立15个保护点,泉州中院妥善审理“洪氏大宗祠”物权纠纷案,守护两岸宗亲血脉亲情;平潭法院设立涉台司法服务专区,建设“台湾地区法律查明平台”。
2024年,厦门海事法院审结大陆首例涉台湾地区公法人民事案件,金门县政府主动选择在大陆法院提起诉讼,体现了台湾同胞对大陆司法的认同与信任。
福建涉台检察品牌也持续“擦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介绍,福建检察机关深入落实涉台检察17条举措,依法平等保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办理涉台案件97件;全面推广“一室多员”工作机制,新聘129名台胞担任检察联络员、听证员等,拓宽其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多次关注“一把手”霸道行权现象,并提到多个案例,包括吉林省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宇忠一人决定工程项目、招商引资等重大事项,力排众议“关照”利益关系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原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廷宪把所在单位大小事项的决定权视为“自家事”,对工程发包、人事任免、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大搞“一言堂”。福建省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卢林不仅决策时大搞“一言堂”,还在用人中大搞“一句话”,任人唯亲唯利,长期插手下属企业各类岗位的人事调整,利用职权在人员招录、职务晋升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利;江苏省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蔡前锋走上局长岗位后,“感觉自己权力很大,可以在单位高高在上了”,于是插手大部分交通工程项目,贪腐涉及交通工程建设多领域多环节,不仅破坏了交通工程建设市场公平竞争,也严重影响了该市交通系统的政治生态……
一些美西方媒体一看到中国安全官员访问缅甸,就下意识地对相关安全合作进行西方式“脑补”。他们有的戴着意识形态眼镜,暗示缅甸仍是国际社会中的“异类”,对中缅在安全上“走近”十分警惕;有的则联系缅北最近的战乱形势,将中国描述成试图干预,甚至操纵缅甸内政的一个强权。不得不说,这些想象都是高度西方化的,它们反映出来的是美西方政治精英头脑中的安全观,而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
11月1日,黄永宏在接受采访时进一步阐述说,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军事上,相信中美两国都将继续变强,“我不认为美国正在衰落,至少在未来几十年内不会;我相信中国将继续变强,在科学、工程等方面具有固有的优势。因为两国都继续强大,他们不得不达成共识,并理解彼此的分歧,这些分歧不足以引发冲突。但是如果没有他们的共同努力,我们的世界将变得非常危险和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