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重庆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陆克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陆克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低级红”“高级黑”,结交政治骗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违规举债融资兴建楼堂馆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借用车辆并接受司机人员服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插手执法活动;长期痴迷赌博;贪欲膨胀,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与商人老板沆瀣一气,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陆克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陆克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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