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将订单改为“私单”,看似能让乘客省点钱,一旦出事,谁为损失买单,却成了难题。近日,记者从成都崇州法院获悉一起网约车取消平台订单“接私活”、发生交通事故的纠纷案件。
2023年11月,杨某和符某计划从外地前往崇州,通过网约车平台预约了顺风车。在平台派单后,符某与网约车司机肖某通过微信取得联系,双方协商取消了平台订单,改为线下交易。
在顺风车行驶途中,因肖某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杨某受伤。经交警现场勘验,认定司机肖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后,杨某将肖某、某网约车公司、某财产保险公司及某汽车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其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各项损失。
崇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符某通过网约车平台预约顺风车后与司机肖某取得联系,双方取消平台订单、自主选择线下交易方式所建立的运输服务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该合同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肖某在履行运输合同过程中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致杨某受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案中,某网约车公司作为案涉车辆登记的所有人,为该车在某汽车保险公司投保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某汽车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向杨某支付保险赔偿金。
最终,崇州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肖某支付原告杨某3万余元,被告某汽车保险公司支付原告杨某10万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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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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