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7月2日电 (张广权)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印发了《广西残疾人信息消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消除信息消费资费障碍,切实降低残疾人信息消费成本,保障残疾人平等、便捷地获取和使用信息。

该《办法》推出四项核心举措。广西各电信企业推出特惠资费套餐服务,服务价格降价幅度达50%。同时,各电信企业根据残疾人身体情况和现实需求,推出爱心卡(语音版)和爱心卡(流量版)专属套餐,分别适用于视力残疾人和听力(言语)残疾人,为残疾人深度参与信息消费提供有力支持。

《办法》明确,实施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此外,服务企业新增电信运营商广电网络,残疾人可选择的服务内容更为丰富,进一步满足多样化需求。

《办法》充分考虑到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制定了人性化的办理原则和流程。办理方式上,残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前往各基础电信企业自有营业厅即可办理入网手续;对于人证核验存在困难的特殊情况,企业将采用合理、便捷的方式,确保残障人士享受无障碍环境便利。办理地点涵盖各基础电信企业市、县(市、区)自有营业厅,身体不便的残疾人还可由当地残联与基础电信企业协商,通过上门办理或其他合理方式完成业务办理。同时,残疾人可自主选择任意一家基础电信企业办理专属优惠套餐。如果办理套餐的号码需要过户,过户后使用者若不符合残疾人条件,将不得享受专属优惠资费,以保证政策精准惠及目标人群。

多部门协同保障政策落地。广西各级残联负责积极宣传,通过多种渠道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政策内容;广西通信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工作,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各基础电信企业要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结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的身体状况,提供贴心服务和合理便利,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资费变化,适时优化优惠方案。

《广西残疾人信息消费实施办法》的出台是广西保障残疾人权益、推动社会公平发展道路上的重要举措。随着该办法的实施,广大残疾人将在信息消费领域获得更多实惠和便利,更好地融入数字社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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