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5月19日电(查志远)为推动解决各类电子凭证接收难、报销难、入账难等问题,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档案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九部门(单位)联合发布《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动电子凭证全流程无纸化处理。
2022年至2024年,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工作,436家单位(近6万家会计主体)深入参与,累计全流程无纸化处理电子凭证超2亿张。通过试点,打通了电子凭证报销入账归档“最后一公里”,充分验证了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实现了降低社会资源消耗、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提升综合治理效能的预期目标,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具备在全社会推广应用的条件。
《通知》重点强调了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强调各单位在评估单位自身会计信息化水平及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单位性质、规模、信息化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分类施策、稳步推进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应用。
二是巩固试点成果,加强精准指导。对于开具端单位,畅通电子凭证开具交付渠道,多方式、常态化开具(交付)电子凭证;对于接收端单位,参考试点期间探索出的4类实施路径和经验做法,分类施策开展会计信息系统适配改造,实现电子凭证的接收、报销、入账、归档等全流程标准化、无纸化处理;对于电子凭证开具分发平台、代理记账平台、票务服务平台、政务财务服务平台等,充分发挥平台“以点带面”的推动作用,为标准的推广应用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多层级联动强化服务保障。深化跨部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衔接和沟通协调,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推广应用;统筹成立分级联动的维护团队,编制应用指南,发布免费工具包,常态化保障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广应用工作。
《通知》提出,单位配备的会计软件和会计软件服务商提供的会计软件,应当在2028年1月1日前完成升级,达到适配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相关要求,支撑单位全面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
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有利于降低各领域报销纸张打印及保管成本,有效减少碳排放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有利于解决电子凭证“接收难、报销难、入账难、归档难”等问题,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升群众获得感;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财务造假,实现对各类经济活动高效监管,维护经济社会秩序。
下一步,财政部将与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做好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广应用工作,满足基层单位需求、提升群众获得感,以电子凭证“小票据”助力数字经济发展“大成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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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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