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深港加快探索私募2024全年资料免费大全通机制
“前海金融30条”为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注入新活力
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徐美 实习生 胡清文
外资私募渣打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完成登记备案、“双牌照”境外银行大新银行深圳分行开业并已核发《金融许可证》、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正式办理首批境外购汇业务……自2月23日《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简称“前海金融30条”)出台以来,深港私募通机制正有序探索,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开放扩大步伐加快,资金要素跨境自由流动成效显现,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注入新活力,实现新突破。
渣打私募落子前海,推动构建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
“前海金融30条”提到,深化深港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跨境金融领域先行先试。有序探索深港私募通机制,允许前海合作区面向香港开展跨境双向股权投资便利化试点,支持深港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合作区联动发展。3月17日,渣打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渣打私募”)完成登记备案,成为今年以来第二家成功登记的外资私募。
据悉,渣打私募由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2022年2月,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中国”)与深圳天使母基金管理公司在深圳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跨境金融、资金托管、生态建设展开深入合作以携手共建大湾区中小科创企业孵化生态系统。同年7月,渣打私募落地深圳前海。
渣打银行大湾区行政总裁林远栋当时表示,粤港澳三地的科创企业数量庞大且高度集中,它们的发展壮大,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其将与深圳天使母基金一起,依托大湾区独特的区位优势,推动构建多元化、跨区域、国际化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支持更多中小型科创企业成长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标杆企业。
大新银行深圳分行前海开业,以金融服务助力实体经济
3月底,深圳银保监局公告批复同意大新银行深圳分行开业,并核发《金融许可证》。根据公告,大新银行深圳分行营运资金为3亿元人民币,可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作为港资银行,大新银行于2004年注册成立深圳分行,此后经主管部门批准,将原有深圳分行改制为独资法人银行。2008年8月,大新银行在深圳成立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在内地的全资法人银行。去年6月,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大新银行利用“允许外国银行在华同时设立子行和分行”的对外开放政策,在已有法人子行基础上,将在前海筹建深圳分行,也成为全国首家获批筹建的“双牌照”的境外银行。
“前海金融30条”提到,要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在外汇管理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领域先行先试,强化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功能。其中,扩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开放。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
深圳中行办理首批境外购汇业务,跨境人民币进口贸易结算更便利
近日,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深圳中行”)成功为两家企业办理首批境外购汇业务,该业务是“前海金融30条”新政下落地的首批境外购汇业务,也是十年以来跨境人民币进口贸易结算的重大突破。一方面便利企业通过人民币计价开展货物贸易,另一方面有利于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个汇率,锁定汇率风险,节省汇兑成本、降低财务成本。
据了解,深圳中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的指导下,以“前海金融30条”政策为指引,结合前海合作区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实际,深度调研企业需求,在深化深港金融合作、深化深港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助力金融业对外开放、支持特色金融产业等方面创新突破、先行先试。
接下来,深圳中行将继续发挥跨境金融服务优势,抢抓前海深化改革机遇,在金融创新上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支持“前海金融30条”创新举措落地实施,助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发展,为服务“双区”建设贡献金融力量。
2022年6月的茅台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丁雄军在谈到mini茅台比正品茅台更贵时曾表示:“你懂的嘛,释放了一些信号。”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拟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条例》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消防安全监管。规定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停放、放置或者充电。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蓄电池,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3。坚持生态优先和低碳发展。推动重大生态环保改革举措优先在自贸试验区试点,指导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鼓励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开展自愿碳减排,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实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探索完善环保信用评价与修复机制,推进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建设。深入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支持建设绿色低碳生态园区。拓展“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应用场景,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对生态、大气、固废等环境管理的支撑,促进产业发展绿色转型。持续提升重点领域和行业环评管理效能,发挥环评制度源头预防效力。在大气环境容量偏低的区域,涉气重点行业落实好产能等量置换要求,着力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绿色产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