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境外一些组织机构利用个别人对外国生活的好奇,诱骗我国公民至国外,威逼其从事污蔑抹黑我国家安全活动,严重威胁我国家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今天,让我们通过两个真实案例,起底这条黑色产业链背后的罪恶行径。

出国逐梦入陷阱

王某轻信他人推荐,找到某境外移民中介,幻想着出国务工赚取高薪。在缴纳了10万元代办费后,移民中介为其量身打造了“移民方案”,制作了假学历、假户口本和相关出境手续。谁知赴境外后,王某竟被中介负责人介绍给了境外反华组织人员,付费参加所谓的“课程培训”。据王某称,每次参加“培训”时都要签名,在写满反动标语的教室里高喊反动口号,还要被迫留下照片等影像记录。非法中介还伪造大量文件材料,虚构当事人在境内“被迫害”故事,严重损害我国家形象。不久之后,无力续缴“培训费”的王某,逐渐意识到自己蒙受欺骗,于是不再参加任何“培训”活动。移民中介见其再无压榨价值,随即“人间蒸发”。面对无依无靠、语言不通、生活艰难的困境,王某终日以泪洗面,为此落下了视力模糊、遇风流泪的眼疾,在家人的接济下艰难返回国内。

黄粱梦醒一场空

为了获得某国公民身份,在境外打工的洪某找到某移民中介。该移民中介向其谎称,可通过“政治庇护”的渠道获得当地的公民身份。在交齐高额手续费后,移民中介编造洪某在境内“被迫害”谎言,虚构剧本、伪造证明,并联系当地律师教其如何应对移民部门的提问。就这样,一个精心编造的恶毒谎言被提交给境外有关部门,作为申请所谓避难的重要材料。该部门审查发现洪某提交的材料存在问题,故宣布休庭再审。申请移民期间,洪某不仅未挣分文,还将此前积蓄全部用来支付高额中介介绍费、律师代理费、法庭庭审费。为了实现移民梦,洪某只得打黑工挣钱,但仍无力支付后续费用,只能放弃办理。

价值榨尽无归处

事实上,有过与王某、洪某类似经历的受骗人员还有很多。他们本想着可以过上中介公司宣称的“高收入、高福利”的体面生活,却未曾料到会沦落到一边打黑工挣钱交费,一边还要按既定剧本配合演出的悲惨境遇。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有的受害者遭到洗脑,假戏真做误入歧途,沦为境外反华势力的炮灰;也有的认清真相后拒绝配合,依然付出惨痛代价;更多的则被非法中介榨尽残值,背负债务流落异国街头,贫病交加、艰难求生。而境外非法中介却依靠内外勾结、敲骨吸髓的非法产业链,从同胞身上榨取非法暴利,堆叠出了巨额财富。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玩火自焚,作恶必受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上述非法中介的行为严重侵害我公民人身安全,损害我国家形象,危害我国家安全,相关责任人已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逮捕,受到法律的严惩。

——弃义逐利,歧途无正果。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捍卫祖国荣誉、民族尊严应当成为每一名中华儿女的自觉行动和底线要求。事实早已证明,编造谎言、颠倒黑白、炮制各种负面话题丑化抹黑中国,是境外反华势力的一贯伎俩。一切试图通过损害国家安全而获得个人利益者,只会吞下人生苦果;那些为虎作伥、坑害同胞的犯罪分子,必将受到法律和道义的严正审判。

——遵法知责,回头终有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广大公民应擦亮双眼,保持警惕,如遇非法中介或反华组织诱骗欺诈及相关可疑情况,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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