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4月1日电(王潇婧 郭其钰)浙江4月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从“清单查”“统筹查”“分类查”“综合查”“亮码查”等五方面创新举措着手,确保涉企行政检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行政执法是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浙江省综合执法办主任戴纪介绍,出台《实施意见》主要目的是为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检查频次过高、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让企业放心干事、安心发展的营商环境。
“为更好发挥执法功能,我们提出‘管住风险、无事不扰,有呼必应、护航发展’理念。”戴纪表示,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同时,通过主动指导、教育、引导,帮助企业防风险、减负担、添活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良性循环。
2022年,浙江成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此次《实施意见》进一步延续和深化这项改革,相关举措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
如浙江在“综合查一次”基础上,全面推行多部门“一张表单通查”、跨部门简单事项“委托查”等举措,严控入企检查频次、时间和人数,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在行政检查中,好的企业能否实现少查或不查?对此,浙江综合风险程度、信用评价等情况,对企业画像,进而实施差异化检查。“当然对于食品药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行业,还是会依法依规开展检查,确保消除隐患、守住底线。”戴纪补充说。
为实现涉企行政检查全程管控,浙江把“亮证执法、亮码检查,无码不查、无码无效”作为执法人员入企检查的标准程序和规范要求。每一个码对应一次入企检查,企业扫码就可知道谁来查、查什么、结果怎样,并对检查过程进行评价。
据了解,上述举措都依托浙江统一的执法监督平台支撑实施。目前该平台已贯通省市县乡四级,覆盖42个执法条线,累计生产和归集各类执法数据104.3亿条,构建130余个监督模型,基本实现行政执法“一网统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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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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